《常州市劳动教育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常州市首部教育领域的立法,也是全国首部劳动教育领域的地方性法规。该条例2022年被列为常州市人大常委会正式立法项目,市教育局承担起草工作,由我校史良法学院专业教师等组建的立法团队参与起草工作。2023年6月27日,《条例》经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次审议通过,7月27日经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条例》对学校劳动教育的硬件建设、课程设置、师资保障、经费保障等作出细化规定,明确中小学按照不低于年度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总额的百分之三安排劳动教育经费;建立实践基地认定制度和名录制度,根据学生数量配备专任教师等。《条例》还明确劳动教育是家庭、学校、政府和社会的共同责任,应当构建家庭为基础、学校为主导、政府统筹推动、社会协同支持的劳动教育工作格局。在家庭责任方面,《条例》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自觉履行对未成年人进行劳动教育的义务,保证未成年人每周家务劳动时间不少于两小时,鼓励家庭开展公益劳动、志愿服务和其他社会实践等。
《条例》颁布后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中国人大网、中央电视台、人民代表报公众号、江苏人大发布公众号、江苏卫视、东方卫视、法治网、人民教育公众号、现代快报、中国教育报、中国江苏网、江苏人大网、法治江苏公众号和常州发布公众号、常州日报、常州电视台等众多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媒体集中报道了《条例》立法工作,今日头条、澎湃新闻等部分媒体也转载了相关报道。(通讯员/唐亚岚 审核/陈婷 编辑/孙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