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上午,校职工重大疾病互助金管理小组(校工会、校医保中心、审计处、计财处)成员,根据苏工工〔2010〕2号《关于印发江苏工业学院教职工重大疾病互助金实施办法(修订稿)的通知》精神,对2010年度全校符合赔付条件的十七位同志的就诊情况、相关票据进行了认真审核,对部分职工看病中出现的一些特殊情况展开认真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于近期将对上述十七位同志进行大病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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