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全体师生员工:
12月份,省内、外各有一所高校发生火情,造成了财物损失和人员受伤。
为认真汲取上述事件教训,持续做好火灾防控工作,根据省消防安全委员会《江苏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消委〔2020〕5 号)、省教育厅《江苏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教安函〔2020〕13 号)文件精神,请各单位提高认识,认真贯彻文件要求,将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尤其是对宿舍使用违章电器、电瓶车违规充电、办公室和实验室电、火、气安全等情况做好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消除各类火灾隐患,杜绝各类消防事故发生,切实保障校园安全。
安全保卫处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