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做好近期重大活动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引

发布时间:2021-06-17



各部门、各单位:

当前,国际疫情反弹,呈现扩散蔓延趋势,国内多地出现局部聚集性疫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近期,学校重大活动密集,各部门、各单位务必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重大活动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及时处置应急情况,保障各项重大活动顺利开展。根据《关于做好近期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苏校防组〔20217号)、《关于印发重大活动疫情防控指引的通知》(苏防控防指〔20214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对近期我校重大活动疫情防控做如下要求,请认真遵照、严格执行。

一、会议和活动人员方面

1. 28天内有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有新冠肺炎患者和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人员;“健康码”和“行程卡”为黄色或红色的人员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如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不得参加会议和活动。

2. 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且确为非新冠病毒感染者的人员,需持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报告方可参加会议和活动。

3. 会议和活动的主办单位要提前做好入校人员信息审核和人数核对,并将审核结果及相关信息提前报保卫处或西太湖校区。

4. 校外人员如需驾车进校,会议和活动的主办单位要提前做好车辆信息收集和核对,并将相关信息报保卫处或西太湖校区。

5.口罩佩戴的要求按照实时疫情防控政策进行调整。

二、会议和活动保障方面

1. 活动场所入口处安排专人负责体温监测,设置测温设备,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

2.做好会场医疗人员的配备和口罩、洗手液等防疫物资储备。

3. 会场要做好清卫生清洁消毒、通风换气,对使用的空调通风系统和公共区域物体表面进行清洁和预防性消毒处理。

4.  活动举办场所应对各类垃圾进行规范分类,及时收集并清运。每天对垃圾存放设施进行清洁消毒。

5. 活动举办前应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出现应急状况时,能有序应对。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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