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业务接待、外事活动接待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5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常州大学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常大2021133号)、《常州大学业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常大2021134号)、《常州大学外事活动接待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常大2021135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进一步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遵守各级各类接待规定和接待纪律,从严控制接待经费开支。

2、各级各类接待应当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实行分级、归口、对等原则,不得超范围、超标准接待。

3、《常州大学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常大2021133号)、《常州大学业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常大2021134号)、《常州大学外事活动接待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常大2021135号)发布之日起执行各单位已发生的接待费用,需20211231前结清。自202211一律不报销20211112之前的接待费用。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校长办公室  计划财务处

2021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