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2年暑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24

各学院、部门、科研院所、直属单位:

受今年上半年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学校办学任务艰巨繁重。为充分利用暑期时间抢抓工作进度,统筹事业发展、疫情防控和校园安全稳定,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一)学生

1.全体老生:627日至93日放假。92日至94日返校,94日注册,95日按课表复学。

2.全体新生:912日报到注册。

(二)教职员工

1.教学科研人员:72日至93日放假。94日正式上班。

2.中层干部:72日至78日、829日至93日正常上班。79日至828日轮休值班。两校区24小时值班值守另行安排。

3.其他教职工:72日至93日轮休值班。

(三)轮休值班安排

1.各单位在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中层干部和其他教职工实行暑期轮休值班制,即轮流在岗值班,确保工作日有中层干部和其他教职工在岗值班。在岗值班时间为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2.党办校办为全校总值班,值班电话:86330009。请各学院、部门、科研院所、直属单位做好轮休值班安排,确保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3.收发室每周一、三、五同时在科教城校区、西太湖校区值班。

二、工作要求

(一)疫情防控要求

1.严格按照省、市疫情防控部署,认真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疫情防控策略,时刻保持警惕意识,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坚持科学精准从严从紧做好疫情防控,巩固疫情防控成果。

2.各相关单位和各疫情防控工作组要根据上级疫情防控的最新部署与要求,制定假期疫情防控和应急工作方案。各相关部门须提前制定开学返校预案,依法、科学、精准落实相关防控举措。

3.各校区实施封闭式管理,严格落实进出管控。

4.假期离校师生员工应将离校时间和到达居住地时间向所在学院或部门报备。离校师生员工要严格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不得前往国(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

(二)留校学生管理

1.在校生原则上暑期不留校,若因考研考公、科学研究、实习实训、社会实践、学科竞赛等原因确需留校的,需履行留校审批手续。本科生留校需经家长同意后,报辅导员和学院审批通过;研究生留校需经家长同意后,报导师和学院审批通过。各学院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留校情况须及时报学工处、研究生院、国际处。

2.离校返乡学生原则上暑期不提前返校。若确因特殊需求必须返校的,需履行返校审批手续。审批流程同上。

3.严格留校学生管理,实行学生入校、离校审批制度,动态掌握留校学生信息。留校学生须严格遵守学校防疫和校园安全规定。短期留校的学生在完成相关任务后应在申请时间内及时办理退宿手续离开学校,不得滞留校内。对有隐瞒、欺骗等行为留校或违规进入校园的学生依照校纪校规视情节严肃处理。

4.各学院要及时召开留校学生专题会议,强调留校纪律。要实时掌握留校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及时处理学生存在的问题,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如遇异常和突发情况,须及时处理和上报。

(三)教学科研安排

1.各学院要按照教学计划和教务处、研究生院的安排,认真做好本学期教育教学工作,及时完成阅卷评分和成绩统计等工作,安排好下学期的教学任务,并根据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组织相关教研活动。

2.各学院和有关部门应加强组织管理和安全保障,积极为师生暑期教学和科研工作的正常开展创造条件。

(四)在岗值班纪律

1.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肃值班纪律。校领导在岗带班。值班人员要切实履行岗位职责,不得擅自脱岗、离岗,确保反应迅速、沟通及时、信息畅通,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党办校办将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对各单位暑期值班情况开展监督抽查。

2.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制度。全体中层干部要保持手机畅通,中层正职离开本市须向分管校领导请假,并向党办校办备案;中层副职离开本市须向本单位领导请假。

3.完善应急工作机制,遇有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

(五)法制安全工作

1.各单位须在暑假前对所属师生员工进行一次法制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2.各单位须在暑假前对所属办公室、实验室、仓库等进行一次安全自查工作,尤其对剧毒、易燃、易爆物品和贵重设备、仪器等,按规定妥善保管,责任到人。假期中加强安全防范管理,确保假期安全无事故。

3.暑假前,由安全保卫处牵头,会同实验室管理处、后管处、西太湖校区、后服中心等单位组织对全校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六)后勤保障服务

后勤部门(校区)要做好暑期在校师生饮食、住宿、供水和供电等服务保障工作。有关部门、学院要统筹做好暑期留校师生的服务保障工作,为师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人文关怀。

(七)材料报送工作

1.请各单位做好轮休值班安排,并于710日前将《暑期轮休值班安排表》(详见附件)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党办校办备案。

2.请各相关单位和各疫情防控工作组于710日前,将《假期疫情防控和应急工作方案》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党办校办。

学校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及防控要求,适时调整相关安排。请全校师生密切关注学校发布的工作部署及最新疫情防控相关通知公告,合理安排工作、学习和生活,度过一个平安、健康、充实的假期。

 


附件:2022年度暑假轮休值班安排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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