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科研院所、直属单位:
根据学校各项工作要求,现将近期及2023年寒假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一)学生
1.放假安排:本科生完成本学期理论课程考核后,向所在学院履行审批手续即可离校,离校情况由各学院向学工处报备;研究生完成本学期学业安排后,向导师和所在学院履行审批手续即可离校,离校情况由各学院向研工部报备。
2.开学安排:2023年2月17日(星期五)-19日(星期日)返校,2月19日(星期日)报到注册,2月20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二)教职员工
1.放假安排:各学院认真做好本学期教育教学工作,及时完成阅卷评分和成绩统计等工作,安排好下学期的教学任务,并根据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组织相关教研活动。放假时间:2023年1月10日(星期二)-2月18日(星期六)放假,1月7日(星期六)、1月8日(星期日)正常上班。
2.开学安排:2023年2月19日(星期日)正常上班。
(三)值班安排
1.党办校办为全校总值班,每日安排值班,值班电话:86330009。
2.各职能部门工作日安排值班,确保各项业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3.两校区24小时值班值守另行安排,24小时值班电话:科教城校区:86330044,西太湖校区:88519218。
4.各学院根据工作需要做好值班安排。
5.收发室每周一、三、五同时在科教城校区、西太湖校区值班。
6.图书馆假期开放时间请关注图书馆主页。
7.值班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8.请各单位于2023年1月6日前将《假期值班安排表》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党办校办备案。
二、工作要求
(一)疫情防控
严格按照省、市疫情防控部署,时刻保持警惕意识,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坚持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各相关单位和各疫情防控工作组要根据上级疫情防控的部署与要求,制定假期疫情防控和应急工作方案。各相关部门须提前制定开学返校预案,依法、科学、精准落实相关防控举措。
(二)离校留校
1.离校师生员工要严格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离校返乡学生原则上不提前返校。若确因特殊需求必须返校的,需履行返校审批手续。
2.学生原则上假期不留校,若因特殊原因确需留校的,需履行留校审批手续。本科生留校需经家长同意后,报辅导员和学院审批通过;研究生留校需经家长同意后,报导师和学院审批通过。1月6日前各学院将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留校统计报学工处、研究生部、国际处备案。
(三)后勤保障
后勤部门(校区)要做好在校师生饮食、住宿、供水和供电等服务保障工作,要提前谋划做好防寒抗冻工作。有关部门、学院要统筹做好假期留校师生的服务保障工作,为师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人文关怀。
(四)值班纪律
1.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肃值班纪律。校领导在岗带班,值班人员要切实履行岗位职责,不得擅自脱岗、离岗,确保反应迅速、沟通及时、信息畅通,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2.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制度。全体中层干部要保持手机畅通,中层正职离开本市须向分管校领导请假,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党办校办备案;中层副职离开本市须向本单位正职领导请假。
3.完善应急工作机制,遇有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
(五)法制安全
1.各单位须在假期前对所属师生员工进行一次法制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2.各单位须在假期前对所属办公室、实验室、仓库等进行一次安全自查工作,尤其对剧毒、易燃、易爆物品和贵重设备、仪器等,按规定妥善保管,责任到人,加强安全防范管理,确保安全无事故。
3.假期前,由安全保卫处牵头,会同实验室管理处、后管处、西太湖校区、后服中心等单位组织对全校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学校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通知要求,适时发布假期调整通知。请全校师生密切关注学校发布的工作部署及相关通知公告,合理安排工作、学习和生活,度过一个平安、健康、充实的假期。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