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科研院所、直属单位:
2023年暑期即将来临,根据学校各项工作要求,现将暑期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一)学生
1.放假安排:本科生完成本学期理论课程考核后,向所在学院履行审批手续即可离校,离校情况由各学院向学工处报备;研究生完成本学期学业安排后,向导师和所在学院履行审批手续即可离校,离校情况由各学院向研工部报备。
放假时间:6月30日(星期五)至9月3日(星期日)。
2.开学安排:
全体老生:9月1日(星期五)至9月3日(星期日)返校,9月3日(星期日)报到注册,9月4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全体新生:9月12日报到注册。
(二)教职员工
1.放假安排:各学院要按照教学计划和教务处、研究生院的安排,认真做好本学期教育教学工作,及时完成阅卷评分和成绩统计等工作,安排好下学期的教学任务,并根据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组织相关教研活动。
放假时间:
(1)教学科研人员:7月2日(星期日)至9月2日(星期六)放假,7月1日(星期六)正常上班。
(2)中层干部:7月1日(星期六)至7月4日(星期二)、8月31日(星期四)至9月2日(星期六)正常上班。7月5日(星期三)至8月30日(星期三)轮休值班。两校区24小时值班值守另行安排,24小时值班电话:科教城校区:86330044,西太湖校区:88519218。
(3)其他教职工:7月2日(星期日)至9月2日(星期六)轮休值班,7月1日(星期六)正常上班。
2.开学安排:2023年9月3日(星期日)正式上班。
(三)轮休值班安排
1.各单位在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机关部门中层干部和工作人员暑期轮休值班,其中干部、党员要按照主题教育要求,认真做好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等有关工作;学院中层干部暑期轮休值班,要结合自身实际、采取适当方式,落实主题教育各项任务,确保主题教育不间断。
党办校办为全校总值班,值班电话:86330009。在岗值班时间为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2.收发室每周一、三、五在科教城校区值班。
3.图书馆假期开放时间请关注图书馆主页。
二、工作要求
(一)留校学生管理
1.本科生留校需经家长同意后,报辅导员和学院审批通过;研究生留校需经家长同意后,报导师和学院审批通过。各学院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留校情况须及时报学工处、研工部、国际处。
2.留校学生须严格遵守校园安全规定。各学院如遇异常和突发情况,须及时处理和上报。
(二)部门工作安排
各部门、各学院在放假前应围绕学校年度重点工作,组织召开工作研讨会,系统梳理本学期工作进展、问题困难,谋划部署暑假和下学期工作。此外,各部门、学院应加强组织管理和安全保障,积极为师生暑期教学和科研工作的正常开展创造条件。
(三)后勤保障服务
后勤部门(校区)要做好暑期在校师生饮食、住宿、供水和供电等服务保障工作。有关部门、学院要统筹做好暑期留校师生的服务保障工作,为师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人文关怀。
(四)在岗值班纪律
1.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肃值班纪律。校领导在岗带班。值班人员应在岗值班,切实履行岗位职责,不得擅自脱岗、离岗,确保反应迅速、沟通及时、信息畅通,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党办校办将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对各单位暑期值班情况开展监督抽查。
2.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制度。全体中层干部要保持手机畅通,中层正职离开本市须向分管校领导请假,并向党办校办备案;中层副职离开本市须向本单位领导请假。
3.完善应急工作机制,遇有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
(五)法制安全工作
1.各单位须在暑假前对所属师生员工进行一次法制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2.各单位须在暑假前对所属办公室、实验室、仓库等进行一次安全自查工作,尤其对剧毒、易燃、易爆物品和贵重设备、仪器等,按规定妥善保管,责任到人。假期中应落实好防台、防汛、防火、防盗和安全保卫措施,确保假期安全无事故。
3.暑假前,由保卫处牵头,会同实验室管理处、后管处、西太湖校区、后服中心等单位组织对全校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六)材料报送工作
请各单位做好轮休值班安排,并于7月1日前将值班安排报送至党办校办备案。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23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