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着支持教育、鼓励成才,加强校企交流和合作的宗旨,扬子石化-巴斯夫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继续在我校设立“扬子石化-巴斯夫有限责任公司奖学金”(以下简称“扬巴公司奖学金”),目的在于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拼搏进取,培养学生创新意识、社会责任感和善于合作、不惧竞争的精神,鼓励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根据最新的《常州大学 “扬巴奖学金”评选方案》以及有关精神,现将2021年的评审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生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中品学兼优的学生。本科优选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油气储运工程、自动化专业的学生。
二、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校纪校规,无违纪违法行为;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社会实践、创新能力方面突出,本科生还需上一学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位列测评范围的前10%;
6、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7、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评奖时优先予以考虑;
8、当年度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其他社会奖学金者,不得同时申请本奖学金。
三、奖励标准
本年度奖励本科生15人,资助金额5000元/人,一次性发放。
四、评审办法
1、学生申请:各学院将评审通知传达到各学生班级,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须按规定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递交申请表(申请项目:扬巴公司奖学金,年度:2021年,申请理由对照上面“申请条件”几个方面填写)。
2、学院推荐:
1)相关学院在八个优选专业中各选拔报送1名拟获奖本科生。
2)各学院经过选拔以学院为单位推荐1名本科生(包括但不限于八个优选专业)进行校级评选。
各学院要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可根据具体情况制定选拔细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组织好资格审查和初评工作,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在学院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将拟获奖学生名单和推荐校级评选名单报校学生工作处。
3、校级评审:学生处对学院报送的拟获奖学生名单进行复审,并对推荐学生开展校级评选,确定15名拟奖励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后,将拟获奖学生名单报捐赠方审核确认。
4、捐赠方审核确认后,确定最终获奖学生名单,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5、在奖学金评审、发放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刻取消奖学金的获取资格:
1)表现差,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者;
2)学习成绩大幅度下降者(以任课教师或学院提供的材料为依据);
3)有严重的不文明行为、有损公德造成较坏影响者。
4)其他不符合资助方要求的。
五、本办法自协议签订生效,由校学生处和研究生部负责解释。